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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校车项目招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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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校车项目招标公告

2026/7/13 10:17:45

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校车项目招标公告


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,保障乘坐校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国务院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交通运输部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、《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教育集团实际,进行此次招标。

一、招标单位

长春南湖实验中学  长春南湖实验中海小学   长春南湖实验银河小学

二、项目名称

南湖实验教育集团学生校车运营租赁服务项目

三、项目概况

(一)服务对象

有需求乘坐班车的学生

(二)服务期限

招标有效期3年;合同每年签定,合同期限一年,如中标单位服务良好、家长学校均无意见续签合同。达不到服务标准,一年合同期满重新招标。

预算及最高限价:最高限价每生每月450元。(含车辆、驾驶员、保险、维保、燃油、GPS监控、随车照管人员全部费用)

(三)服务整体要求

1.提供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,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,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;各校区校车数量按学生实际需求数量配置。车况3年内新车,符合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GB24407;

2.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

3.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。

4.早晚固定、按规定线路接送本校学生,寒暑假、节假日按需调整;

5.配备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、随车照管员,车辆24小时GPS动态监控;

6.有包括行驶路线、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;

7.车辆年检、保险、维修保养、清洗消毒、燃油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;

8.配合学校完成安全演练、应急处置、台账登记、教育局安全检查。

   9.接送小学生的标准校车,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。

10.校车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逃生锤、干粉灭火器、急救箱等安全应急设备。安全设备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,并确保性能良好、有效适用。

四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

1.主体资质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旅客运输、校车运营;持有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客运资质齐全。

2.车辆要求:自有合规专用校车不少于50台,车辆登记证、校车标牌、交强险、承运人责任险(每座不低于100万)齐全。

3.人员资质

(一)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,年龄在25周岁以上、不超过60周岁;

(二)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;

(三)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;

(四)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,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、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;

(五)无犯罪记录;

(六)身心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无癫痫、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,无酗酒、吸毒行为记录。

4.安全业绩:近3年内承接过的服务项目,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。

5.安全事故、无教育局处罚记录,提供合同佐证。

财务与信用:无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记录;具备足额流动资金保障车辆运维。

6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禁止挂靠、转包。

五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内容

所需材料:

1.营业执照

2.道路运输许可证

3.车辆年检、保险

4.授权委托书

5.收费标准。(校车服务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据实收取,以覆盖运营成本为基础,严控额外加价,严禁谋取暴利。)校车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(不足半月含半月按半月收取,半月以上按整月收取)。

6.线路运行方案

7.《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》、《校车服务协议》、《乘车安全告知书》

六、评审标准

1.采用综合评分法,评分维度:

2.收费标准报价40分、安全保障方案30分、车辆人员配置20分、服务线路方案5分、过往业绩5分。

七、其他要求

1.每台校车安装实时视频监控,学校、教育局可随时调取车内、车外录像;

2.每日发车前车辆安全检查,学生上下车清点登记,杜绝遗漏学生;

3.车内配备急救箱、灭火器、安全带等装置;

4.遇雨雪、极端天气主动调整车速、提前通知家长,恶劣天气可协商停运;

5.建立完善应急预案:交通事故、学生突发疾病、道路拥堵处置流程;

6.每月配合学校开展校车安全培训,每学期组织应急逃生演练;

7.所有车辆每年两次全车消毒,车内保持整洁无异味。

八、招标程序

1.公告发布:本公告在长春南湖实验中学、长春南湖实验中海小学、长春南湖实验银河小学各校区官方网站发布,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(7月13日至7月15日16点)。

2.报名:凡有意参加本次竞标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请于7月15日16:00 前,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校保安室。电子版发送文档到邮箱195558052@qq.com

3.资格初审:集团学校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审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资格条件、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。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,一经查实,将取消竞标资格或结果。

4.综合评审:集团学校成立评审小组,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,评审内容包括安全保障、服务质量、价格合理性等方面,采用打分制进行综合评价。

5.结果公示:评审结束后,学校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对拟中标的承办单位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反映,经调查核实后,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,并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依次递补。

九、联系方式及报送时间

报送方式及地址:

1、纸质版送至长春南湖实验中海小学保安室;临河街7877号。

2、电子版发至邮箱195558052@qq.com

报名联系方式:15948769762 沙晴老师

报送截止时间:2026年7月15日16:00

评审方式:学校专项评审小组统一评审、择优录取

长春南湖实验中学

长春南湖实验中海小学

长春南湖实验银河小学

2026年7月12日